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是在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对艺术设计大类的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职业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专业(群)建设,教材建设、技能竞赛、师资培养、资源库建设、1+X证书等方面进行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的专家组织。为推进我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以及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行业规范,接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5人、专项工作组组长1人,副组长2-3人,由艺术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聘任。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设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委员由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研究机构、应用型本科、相关行业、企业的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委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 经教育部艺术设计教指委核准,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包含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四个工作组。 第六条 本届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任期内若委员职务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须报教育部艺术设计教指委主管部门调整或增补。 第七条 根据动漫数字专委会工作需要,聘任一名首席顾问、若干名顾问及资深顾问。  
第三章  职责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为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提供咨询、服务。 第九条 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参与制定面向未来,面向国家需要的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产教融合、学科交叉,更新知识和教学方法,全面提升设计人才质量,培养有担当、兼具科学精神人文情怀的创新人才。并对培养工作各环节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导。 第十条 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推进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教育教学的管理规范和改革创新。 第十一条 参与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教学、实验实训等标准的研制、解读和推广实施工作,指导推进教育教学内容更新。 第十二条 为校企合作搭建平台,推动艺术设计类专业师生到企业实习实践,帮助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学生技术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 搭建设计教学教研学术交流平台,组织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的相关教科研活动及师资培训,提升教学队伍的教学水平、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参与艺术设计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第十四条 鼓励特色发展,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所属专业的职业教育水平。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任务的要求,指导职业院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及教材建设等工作。推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教材建设和教法创新工作,并探索具有地域性传统民族特色的设计教学模式,树立文化自信。 第十六条 根据技术迭代要求,促进产教融合,推动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与传统产业、当代前沿科技相结合,动漫开发于实践中的应用,为全面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目标奋斗。 第十七条 组织各院校开展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的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教,增进院校交流与发展;以赛促学,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开展对优秀艺术作品和科研成果的评选工作,以研讨会、专业峰会与论坛、设计大赛与展览、动漫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等活动,为师生提供校际交流学习,建立沟通桥梁。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本届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主要任务: 1、提交全国动漫数字类专业开设状况年度报告 按照艺术设计教指委要求,对全国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点开设的分布状况、招生人数、区域特点、教学情况等进行调研、数据搜集和统计分析,撰写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全国开设状况的年度报告,并提交教育部相关部门。 2、制订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分批次完成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研制工作,积极参与教育部修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工作,完成高职艺术设计类专业目录年度专业增补的申请、论证,答辩等工作。 3、组织全国职业院校优秀作品成果转化“广交会”同步交易展 依照教指委安排,参与每年秋季广交会前后期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优秀作品成果转化“广交会”同步交易展,将一批优秀的学生作品转换为动漫、专利以及创新创业的项目,提升职业院校的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产教融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力比赛、论文评比、教师作品比赛、课题申报活动等,开发全国职业院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规划教材 5、培育教科研重点项目,形成国家级教学成果 启动一批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教改与创新项目,培育一批艺术设计类专业领域的职业教育理论成果,形成具有国家级水平的教学成果。 6、开展教学能力、技术技能、科研能力培训,提升院校竞争力 分地域、分批次开展教学能力、技术技能与科研能力等三大类培训工作,推进“做强中职、做优高职、做大培训、规范和创新继续教育”工作。 7、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 8、帮扶中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培育特色专业 充分发挥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优势,指导和帮扶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院校,提供扶持政策,促进该地区充分发挥和利用区域文化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专业,促进共同发展。 9、承担教育部、中国职教学会、艺术设计教指委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工作方式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方针、政策和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有关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面向社会开展并产生公众影响的相关活动,或公开发布的研究成果等重要事项须经教育部批准后开展。 第二十条 在艺术设计教指委批准下,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会议,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重要事项。每年举办一次全国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职业教育年会,做好工作总结与成果交流。 第二十一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按照艺术设计教指委工作计划及任务,制定本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按时上报教育部艺术设计教指委。 第二十二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对相关工作信息进行公开。 第二十三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主任单位应为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一定的经费保障。 第二十四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成员所在单位应对教指委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并为本单位的委员参加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第六章  工作规范
  第二十五条 议事规程,必须先有议事计划、议事内容,由秘书处审核后报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审批后提交艺术设计教指委和动漫设计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讨论、协商。 第二十六条  重大事项决策,由秘书处审核事项内容,提交重大事项报告,主任委员审批,召开专题会议论证,通过民主协商,充分调研进行决策。 第二十七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设各专业工作组及成员,未经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批准,不得擅自以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如需印发,须经艺术设计教指委审核同意并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二十八条  加强风险防控,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评价评审等办法。  
第七章  纪律要求
  第二十九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相关规定,会议、差旅等参照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坚持清正廉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态度,注重工作实效,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原则上不开展有偿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 第三十二条  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在遵守国家法律前提下,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接受社会各界的公益性捐赠。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制订工作细则,报艺术设计教指委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动漫数字专门委员会工作章程
(讨论稿)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湖南省教育厅      · 湖南教育网      ·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