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作品征集公告发表时间:2023-01-09 14:23 一、大赛背景 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简称大赛)是以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与工信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创建的产教融合与设计产业化协同创新平台。旨在响应国家产教融合战略布局,推动教育界与产业界融合创新,通过大赛融合资源,激发艺术设计及跨学科人才的作品创作热情,汇聚国内外优秀创意设计思维,提升设计者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促进“十四五”时期产教融合发展。大赛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守正创新,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构建“学赛训产”创新链,破解“企业创新、产业升级,区域招商、成果转化”等现实难题,使设计成为推动制造业变革的强大驱动力和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擎。 二、大赛简介 大赛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批复,举办的艺术类学科竞赛。前三届大赛吸引了全国34个省区市(含港澳台)及英国、美国、意大利、巴基斯坦、韩国、日本、芬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柬埔寨等15个国家的2000余家艺术设计机构的关注和参与,包括1500余所高校和500余家设计机构,其中双一流高校参赛率超过80%;举办系列论坛讲座、工作坊活动100余场;每届大赛均正式出版一本《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优秀作品集》;大赛官网访问量超400万人次;在国内外高校、设计师行业以及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与好评。 大赛已进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学生竞赛与教师发展数据平台》,被正式纳入《2021版艺术类竞赛指数大学生竞赛清单》,并作为赛事数据主要来源之一。本届大赛将严格参照目录赛事的各项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并持续推进赛制优化,持续强化产教融合特色,探索驱动校企政协同创新发展之路。 大赛将通过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强化产教融合实施机制,联动政企校协同创新,开展产教融合项目与基地建设,促进院校设计成果转化,赋能企业创新增长上市,助力地方政府招商引智,推动设计产业化创新发展。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主办单位: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组委会 承办单位:耘耕文创平台、纺织服装产业互联网研究院、各省赛承办院校 协办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中国邮政、谷雨中国、CDS中国设计师沙龙、未之、深圳基石融汇投资有限公司、长三角中职美术教育联盟等 支持单位:仓耳屏显字库、上海市原创设计大师工作室、术界创e园(上海)、字魔营等 支持媒体: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艺术类学科竞赛自媒体委员会等 大赛平台:东方好创意大赛网 评审专家委员会:执行主席:刘维亚 原创设计大师 战略顾问:国家级设计产业化课题组院士智库团队 四、大赛主题 设计驱动·产教融合 五、参赛对象 1.高教组:国内外高等院校本科、硕士、博士在校生; 2.职教组:国内外职业院校在校生。 六、赛程赛制 1.赛制安排 采用“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制+区域协同模式,运行组织。 校赛作为基础赛:以院系为单位进行审核评选,按既定规则,推送至省级赛; 省赛作为选拔赛: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参赛作品征集及评审活动,按既定规则,推送至省级赛;组织讲座、论坛展览、工作坊等活动; 国赛作为总决赛:大赛组委会组织终评各分赛区(含海外赛区)推送入选的国赛作品,策划组织颁奖、宣传孵化、市场化应用等系列活动。 区域协同:由相应分赛区组委会成员院校负责组织或承办,按全国7大地理区域(华东、华中、华南、华北、东北、西南、西北)组织大赛相关区域性作品展览论坛、省赛评审会、工作坊等学术活动。
2.赛程安排 作品征集:2023年1月6日—7月10日; 大赛评审:2023年7月15日—8月25日; 获奖公布:2023年8月20日公布省级奖项,9月15日公布全国奖项; 优秀作品创新孵化:2023年10—12月; 大赛颁奖:2023年12月。 七、作品类别 Ⅰ.自由命题类 器具、医疗保健设备、安全救援装备、艺术工艺品等。 2.视觉传达:CIS(MI、BI、VI)设计、品牌包装、招贴海报、书籍装帧、插画等。 3.环境设计:家居空间、商业空间、办公空间、公共空间、景观规划、展览展示等。 4.服装与服饰设计:各类型日常成衣、职业服装、礼仪服装、特种服装装备、鞋及服饰品、纺织品服装图案、珠宝首饰设计、纺织1.产品设计:日用品、文化用品、家具家电、交通工具、公共设施、娱乐设施、玩具、机械设备、户外用品、运动印染织绣等。 5.数字媒体:元宇宙、网页、交互应用、动漫、动画、智能设计、信息设计、网页、UI设计、VR应用等。 6.影视艺术:电影、电视剧、摄影、广告、微课、短视频、直播、纪录片等。 7.非遗文创:非遗文化设计、非遗景象再现、衍生品开发、文化体验设计等。 8.美术与工艺: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篆刻、水彩、工艺美术等。 9.战略设计:设计产业化战略或策略设计、社会设计、服务设计、产业战略设计、产业规划、企业战略设计、商业策划、商业模式设计等。 Ⅱ.企业命题类 Ⅲ.主题设计类(将陆续发布) 八、参赛要求 1.静态作品:以平面方式提交实物或模型照片、设计效果图等1~5幅。每幅图为A3版面(宽297mm×高420mm),大小5M内,精度高于300dpi;以jpg格式上传,不要以压缩包格式上传;设计说明在上传作品页面填写,不能作为文档文件上传。 2.动态作品:以视频形式提交,大小不超过100M,最多上传1个;格式要求:mp4(视频编码:H.264)。 3.书画作品:形式、尺寸、材料、使用工具不限。 4.作品说明:不超过200字,阐述作品亮点、创意、文化等信息。提交资料均不得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和记号。 5.参赛作者:可跨单位组队,每件作品的作者数量不超过3人。 九、参赛流程 1.参赛账号注册:参赛作者自行登陆东方好创意大赛网平台(www.ogdcn.com)注册账号。用手机号注册:中国大陆直接使用手机号注册;非中国大陆注册填写格式为:00+区号+号码,如香港为00852+号码);收到并填写验证码,按步骤完成注册。之前已注册账号长期有效,可持续使用。 2. 院系竞赛人负责管理账号获取:集体报名由院校统一组织、选拔参赛,由院系指定学科竞赛负责或联络人通过手机号成功注册账号后,联系大赛秘书处,通过大赛官网赋予院系竞赛负责人管理账号权限。 3. 参赛作品提交方式:以院系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参赛作者,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大赛官网或小程序提交作品,并按系统提示关联院校指定院系竞赛负责人账号,通过校级赛选拔后,获得正式参赛资格。校级赛选拨结果确定、报名费缴纳等事宜由院系通过集体账户具体管理;特殊情况,如院系无竞赛负责人,可自行选择个人报名方式,由省赛组委会进行选拔,确定参赛资格。 4.参赛报名:为保障大赛顺利开展,大赛对自由命题类、企业命题类作品收取¥90元/件报名费,建议由参赛作者所在院校或单位承担;主题设计类作品免收报名费。 5.大赛评审:评审分为省赛和国赛。各省赛组委会参照国赛制定省赛规则,并推选省赛主要奖项作品送至国赛,最终评选出各奖项。 参赛入口(可选择相应赛区后报名参赛) 十、奖项设置 1.国赛奖项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省赛奖项设置参照国赛。 2.奖品设置:获奖证书、大赛优秀作品集等奖品、设计工作坊或产教融合基地授牌等。 3.奖品发放:颁奖典礼现场颁发。无法参会者,可通过大赛官网在线申领,快递取回(自费)。 4.主题设计类赛项奖项设置详见相应《主题设计类赛项作品征集公告》。 十一、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1)参赛者应拥有参赛内容的完全知识产权,一旦发现侵权,则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作废,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参赛者承担保护其作品知识产权的责任。组委会享有对参赛内容进行媒体宣传、出版发行、展示及产业化交易权利。 (3)参赛者有义务配合大赛组委会,推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不配合者,大赛组委会保留取消其相关奖项的权利。 2.相关说明 (1)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各类资料概不退还,参赛者不得提出任何索偿要求。 (2)奖项如有争议,以评审结果为准。根据参赛作品质量及创新程度等特殊所限,组委会有权空缺奖项。 (3)大赛具体安排由组委会制定并公告。大赛组委会对本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二、成果转化 1.参与共建:大赛获奖者将有机会参加论坛、研修班、工作坊、基地共建等活动。 2.项目对接:大赛获奖内容将在线上线下公开展示,促进作品成果的常态化对接落地。 3.成果孵化:组委会有权遴选并孵化相关参赛内容,优先通过各类平台宣传推广。 4.以赛促教·以赛助产:大赛将通过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强化产教融合实施机制:①打通产业链,培育创新创业团队,助力作品投产与研究应用,组织作者与相关机构对接洽谈签约,开展产教融合项目与校企实训基地建设等,提升教学水平与科研转化率,提升学生就业质量与创业成功率。②构建四位一体创新模式:促进院校成果转化;赋能企业发展上市;协同产业创新升级;助力政府招商引智。 ★ 大赛咨询 联系人电话/微信:王老师13391219369 官方微信公众号:东方好创意 电子邮箱:dfcyzx@126.com 大赛秘书处咨询QQ群:641576311(进群口令:参赛咨询) |